关于开展2022年闵行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26浏览:493发布者:盛楠编辑:地点: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中心):

根据中共闵行区委组织部、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深入贯彻实施《闵行区关于加强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闵委发)〔202215号》的精神,培育一批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提升闵行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使闵行成为高端人才高度聚集、人才环境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空前活跃、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国际化人才高地。我校决定开展2022年闵行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推荐人必须在我校闵行校区担任教学任务。

(二)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即197211日以后出生,要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

(三)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1.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队伍。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

4.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本区、本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5.发展潜力较大:本人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团队成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四)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已入选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等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已入选过2次闵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

2.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区管干部);

3.近两年连续申报未入选,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二、选拔原则

2022年闵行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共设立“宣传文化教育” “司法” “卫生” “医药” “机械” “电子信息” “人工智能” “化工” “农林” “生物” “创业” “经营管理”等11个组别。

选拔工作应坚持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聚焦虹桥国际开发枢纽建设和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建设,以聚焦重点、服务发展、突出一线、团队优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深入实施闵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一)聚焦重点,服务发展。聚焦科技创新和创业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关注本区“4+4”产业发展导向,围绕高端装备、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等产业,以及国际贸易、现代金融、文化创意和科技服务等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开展闵行领军人才的选拔工作。

(二)突出一线,团队优先。以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为选拔重点。对项目有益于虹桥国际开发枢纽、核心功能承载区和上海南部科创中心建设人才梯队建设良好的团队带头人,要优先列入闵行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选拔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数据核实、对比等评价方式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二级单位选拔推荐

1.每个二级单位最多可推荐1人,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闵行领军人才选拔条件,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方式进行选拔推荐,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2.被推荐人于92日(下周五)16:00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s@sdj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闵行领军人才申报+所在二级单位+申报人姓名”;同时,纸质版材料于92日(下周五)16:00前交至行政楼215室。材料提交要求请参考《推荐材料清单与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纸质版材料请严格按照要求装订。

(二)学校确认推荐人选

我校今年闵行领军人才名额为1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推荐人材料收集完成后,人力资源处将严格按照闵行领军人才选拔条件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将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文件通知要求提交推荐名单和材料。


联 系 人:王 舒

联系电话:3822301615201705325

办公地址:临港校区行政楼215


附件:附件1:推荐材料清单与格式要求.docx

    附件2:闵行领军人才推荐表(2022版).doc

    附件3:闵行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基本信息表(2022版).xls



人力资源处

高层次人才办公室

202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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